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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厂检替代定期检验!新的模式即将诞生!
某一线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总局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开展电梯定期检验方式改革试点的请示》,这份请示改革步子迈的比较大。
改革方法:
将目前传统的电梯定期检验改革为“定期检验+自行检测”的1+1方式,即上一年度由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下一年由电梯制造企业进行自行检测(以下称为“厂检“”,出具厂检报告,对厂检结果负责,电梯厂检合格的,检验机构不再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机构将定检周期延长至下一年度),以此循环。
此时纳入厂检试点的电梯厂需要建立“厂检数据信息化系统”,并把厂检报告、记录等上传进去,此系统要具备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等功能,且此系统要向特质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放,确保他们随时调阅、查看详细的厂检内容。
厂检机构单独设立,独立运营,与制造部门与维保部门分开运营,且应申请计量论证(CMA).
试点企业应按照其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自行组织培训考核本企业专职的电梯厂检人员,并发放厂检人员资格证书,其相应资格仅限于自行检测本企业电梯,且需要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
电梯使用标志的变化:电梯使用标志中的“检测机构”改为“检验检测机构”,“下次检验日期”改为“下次检验检测日期”,检验检测周期仍为一年,经试点企业厂检机构检测合格的,使用标志的检验检测机构改为企业名称,并加盖本单位的厂检专用章。
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本市电梯维保台量在1500台以上且自愿参加的制造企业纳入试点(约20家,全市涉及电梯数据总量19.7万台)
第二阶段:根据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厂检自行维保的电梯(约8.7万台)
第三阶段:推广、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纳入试点的台量达到15万台。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当然如果总局批了此文件,心里打鼓的还有电梯维保企业,他们肯定会担心电梯厂家会不会通过厂检的方式收回电梯维保权。